第六十四章 张献忠惨无人道 余翔挥师 (1/1)

张献忠瞪着虎目,蜡黄的脸直抽搐,颌下几根长须微微发抖,这批前头部队是他军中精锐中的精锐,尤其损失的四十二匹战马,极为稀缺,他的整个军中,才不到二百匹的马。他一拔腰刀,跪在地上的前冯双礼吓得瑟瑟发抖,他就是带领前哨骑兵的头领。军师汪兆龄忙说“大王息怒,当今战时正值用人之际,还是让冯头领戴罪立功,把遇到的情形好好说说!”跪在地上的冯双礼忙说道“这只部队人数不多,但是火枪甚为厉害,射程约在200米开外,甚为罕见。”张献忠这才将又将宝刀归鞘,他指着冯双礼道“此话属实?火铳的射击距离一般在100米,他的射程能达这么远,速将情况如实禀报,不得有半点差池!”冯双礼这才将强攻黄土岗的经过原原本本详详细细的讲述了一遍。张献忠听后面露惊异,不过立刻恢复平静,吩咐道“在浉河畔安营扎寨,准备藤木盾牌,埋锅造饭,大军休整,明日攻下黄土岗,踏平新村!”他的手下应声出去传令。不多久,手下的伙夫官进来禀报“大王,剩下的粮食不多了,周围的百姓都逃得一干二净,没有找到粮食,军兵也没有下饭菜。”张献忠眼里闪现出一丝残酷的目光,对着伙夫官道“是时候宰了这些双脚羊,犒劳三军了。”伙夫官听后,忙点头称是,然后就要转身出去。张献忠想想出师不利,十分恼火,他叫住伙夫官道“由我亲自来宰杀这些双脚羊,你们四人去召集士兵,搭起大台,今天要当众处决这些双脚羊,提振士气。”他所说的这四人,就是他的四个义子,孙可望、李定国、刘文秀和艾能奇,分别领东西南北四队兵。四人领命而出,很快,在一个空地上,搭建起一个高台,台下密密麻麻地挤满了人,穿的各式各样的衣服,但无一例外,都满脸匪气。这些被称为“双脚羊”的其实是张献忠四处掳掠的妇女,这些人被反绑双手,集中关押在一间破败的屋里,她们眼光迟滞,表情木讷,但她们一见到张献忠的到来,眼中都露出了惊恐的眼神。张献忠身后凶神恶煞站着一批扛着大刀的侩子手。看着蜷缩在地上瑟瑟发抖的妇女们,张献忠一口气点出五十名妇女,这些妇女被侩子手如宁小鸡一般抓起头发这些妇人嘴里发出惨叫声,被抓了出来。张献忠转过身,刚要走,突然回头,正碰上一个年轻的白净漂亮女孩投过来的仇视的目光。张献忠用手指着哪女孩道“还有她!”侩子手上前去抓住女孩的头发,将她拖出来,女孩终于忍不住大骂“你们这帮天杀的土匪,上天会给你们报应。你们要遭千刀万剐的。”张献忠走上前去,狠狠地扇了两耳光,冷冷笑道“我是不是千刀万剐不得而知,但是今天,你一定要遭到千刀万剐。带出去!”这些妇女被推到高台上,张献忠命人扒掉这些妇女的衣服,那些侩子手如狼似虎,三下两下地扒掉了这些妇女的衣服,都裸地跪在台上。那个年轻的女孩顽抗不跪,但终究挡不住几个膀大腰圆的侩子手,也被扒光衣服,按在台上,跪在张献忠的脚下。张献忠指着脚下的女子,对着台下说“她老子是县官,靠着喝百姓的血,吃百姓的肉,把她养得白** 嫩,逼死了多少无辜的百姓,今天,我要她血债血偿,我要让她尝尝老百姓的剥削压榨的滋味。”台下暴发出狂热的吼声“杀了她!杀了她!”张献忠又指着身后跪着的这些妇人道“这些人,都是地主乡绅的女人,她们平时欺压盘剥我们穷人,恶事做尽,今天,我们要吃她们的肉,喝她们的血,以解我们心头之恨。”台下又爆发出狂热的吼声“杀了她们,杀了她们!”跪在地上的妇女们面如土色,有几个妇女挣扎着站起来,大声说道“冤枉啊,大王,我是穷苦人,我是穷苦人!”张献忠不等她们把话说完,大声说道“她们居然敢当面搅乱法场,即刻行刑!”侩子手手起刀落,那几个妇女顿时人头落地,血溅当场。跪在张献忠脚下的女孩大声咒骂“不如,你们定遭天谴!”张献忠大声喝道“来人,先骑木驴,后剥皮。”几个侩子手将这个女孩吊起来,绑在木桩上,在其下方支着一根削尖的木杆,正对着其** 。张献忠一声令下,侩子手砍断绳子,这个女子从空中坠落,木杆从她的** 刺入,从口中穿出。这女子还没死,喉咙里发出咕噜咕噜之声。“剥皮!”张献忠一声令下,其背部皮肤从脊沟分剥,揭至两肩,反披于肩头上,直到这时,女子才闭上眼睛。跪着的女子好几个都吓得昏死过去,其余的人,一动也不敢动,只求速死。张献忠说“这就是朝廷走狗的下场,你们谁要是敢临阵脱逃,如果被朝廷抓住了,这就是你们的下场,被我抓着了,这就是你们的榜样,所以,你们务必英勇杀敌,只准前进,不准后退。”台下众人个个惊悚,随着人群,大声高喊“英勇杀敌,绝不后退!”张献忠继续煽动道“新村余翔,仗着朝廷撑腰,鱼肉百姓,搜刮民脂民膏,以肥一己之私,新村粮食堆积如山,金银财宝不计其数,有多少家庭因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明天,我们要替天行道,替百姓报仇血恨。”说罢,张献忠一抬手,做了一个砍头状,侩子手手起刀落,五十名妇女顿时人头落地。“这就是走狗余翔的下场,杀死余翔,有钱有粮!”台下爆发出震天的吼声“杀死余翔,有钱有粮!”这些人听说有粮,眼中发出贪婪的光芒。这些天,他们东突西跑,南征北战,很少吃过一顿饱饭,基本上处在半饥饿状态,一听说有粮食,大家都来了精神,恨不得立刻攻破新村,抢尽粮食,好好饱餐一顿。张献忠做了一个手势,伙夫官把这些女子的尸体收到后厨,做出了惨无人道的人肉宴。----〈我并非刻意哗众取宠写这些让人倒胃的东西,这些文字都是根据一些书籍记载整理出来的,我写的时候,自己也不住地反胃。战争是残酷的,生活在底层的老百姓,永远是战争的受害者,所以,我祈祷和平,希望以温和改革的方式,实现社会向高级阶段进化。〉----余翔来到演兵场。一千人的队伍已经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都身穿灰色军装,头戴暗红色扁平无沿蓓蕾帽,蓓蕾帽上绣着蓝白的太极图案。这支队伍站列整齐,刀枪如林,刀尖闪烁逼人的杀气!练武场的四周,站满了新村的妇女儿童,他们知道新村面临强敌,此次出征凶险异常,都来送亲人出征,或许这是他们生前能见的最后一面。李香枝站在人群中,深情款款地看着祁大勇,祁大勇在场上,威风凛凛,随着他指令的发出,整支队伍如机械一般,有序地调动。此刻的祁大勇,浑身上下透漏出一股大将风范。新村黄婆婆颤颤巍巍地走到祁大勇的身边,手里拿着一条破旧的黄色布条,请求道“总指挥,这黄丝带是我家世代相传的吉祥物,福保平安,我想给我儿子黄安系在胳膊上,可以吗?”祁大勇看向余翔用眼光请示,余翔微微颔首。祈大勇面无表情地大声叫道“黄安!出列!”只见一个士兵出列,迈着整齐的军步,来到队前。黄婆婆上前去,用双手捧着儿子的脸,仔细打量一番,然后在他的胳膊上扎上黄丝带,说道“安儿,上前杀敌,保卫新村安全,义不容辞,不要害怕,退缩,更不用担心娘,要做一个铮铮铁骨的好男儿!”黄安鼻子一算,眼泪吧嗒吧嗒掉下来,声音哽咽道“娘,儿子记住了!”黄婆婆泪眼婆娑道“安儿,不许哭,如果没有新村,我这把老骨头只怕早死多时了,有了新村就有家,为娘等着你们胜利回来的好消息。”说完,便转过身,用袖子擦擦眼泪,头也不回地走了。“黄安,归队!”随着祁大勇一声令下,黄安迈着坚定的步伐,归入队中。祁大勇向着余翔敬礼道“报告千总,队伍集结完毕!”余翔扫视着队伍,人们凝神屏息,整个场面寂静无声,只有迎风招展的军旗发出猎猎的响声。余翔做战前动员,以高亢浑厚的声音说道“弟兄们,新村对这次战争想置身事外已不可能。敌人奔着我们来,我们躲无可躲。今天我们在这里,一是为了保卫新村和亲人。二是为了新村荣誉不被践踏,新村就是我们的家。三,是因为我们是真正的男人,保护新村女人和儿童不被侵害,真正的男人不怕战争。当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崇拜英雄,蔑视懦夫。新村一定要打赢这场战争。我们迄今尚未打输过一场战争,将来也不会输。每个新村士兵,都要当英雄,绝不当懦夫,就连失败的念头,都会恨之入骨。你们可能全都会死。但不要怕死。每个人终究都会死。你们当中的许多人是,第一次上战场。没错,第一次杀敌,每个人都会胆怯。如果有人说他不害怕,那是撒谎。我一次杀人的时候,吓得腿直哆嗦,几乎都站立不稳,但最终还是克服了恐惧和胆怯。有的人胆小,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象勇士一样战斗。真正的英雄,是即使心生胆怯,也照样勇敢作战的男子汉。真正的男子汉,不会让对死亡的恐惧战胜荣誉感、责任感和雄风。战斗会逼出伟大,剔除渺小。新村将以能成为雄中之雄而自豪,而且我们必将成为雄中之雄。大家要记住,敌人和你们一样害怕,很可能更害怕。你们对将要到来的厮杀,都会有所准备。谁要是想活着回来,就必须每时每刻保持警惕。只要你有哪怕是一点点的疏忽,就会有个敌人悄悄溜到你的背后,用刀置你于死地!所以,我们以杀身成仁的决心和勇气,心怀万丈豪情和小心谨慎,同敌人战斗到底!新村—,必胜!”大家心里被余翔的话激发得热血沸腾,静静聆听和品味余翔的话语,余翔话已说完,场上一片寂静。突然间,有人喊出“新村必胜!”人群似乎从酣睡中醒来,以排山倒海之势齐声高呼“新村必胜!新村必胜!”整个呼声足足持续了整整十多分钟。在祈大勇举手示意下,呼声停止,余翔发出最后指令“出发!”队伍如洪流一般,唱起新村的村歌《团结就是力量》,迈着整齐的步伐朝着黄土岗开去。东双河镇上的商人们,站在街道两旁,看着队伍经过,军歌嘹亮,士兵个个生龙活虎,钢枪锃亮,斗志昂扬,气势不凡,都不由得伸出大拇指,觉得来东双河镇投资,是正确的选择。有了这支队伍做保障,大家心里感到踏实。他们的财产已全部存入新村信用合作社,如今这些商人一身轻松,待队伍走过后,都将躲进新村,接受庇护。许多水作为新兵入编,扛着长矛,昂首挺胸,英姿挺拔,两眼直视前方,唱着军歌,迈开步伐,随着部队前进。许莲花和许多水的弟弟妹妹站在旁边人群中,焦急地搜寻着他的面孔,如今都穿戴统一的服装军帽,还真不好找。功夫不负有心人,许莲花还是找到了许多水,看着许多水,穿上军装以后,显得英俊挺拔,气度不凡,许莲花芳心乱跳,欢喜不已。许多水的弟弟妹妹们也找到了哥哥,大家都觉得脸上有光,兴奋地拉着母亲指认说“妈妈,你看那边,那是哥哥!”刘氏看到儿子这般模样,虽然很担心他的安危,但是看到儿子能够成为众人敬仰的新村军人,在心底为儿子骄傲。行进在队伍中的刘向忠,感受到这支军队的力量,内心非常震撼。他是皇帝的贴身侍卫,见过大世面,经历过最为严格的训练。而这只队伍,虽然成军时间极短,但其爆发出来的战斗力,凝聚力,献身精神足以令对手胆寒。通过这段时间相处,更清楚余翔为人,别看他平时抠抠索索,千般节约万般省,但是,其出发点并非为个人,一旦救济穷苦百姓,他出手阔绰,绝不手软。更重要的是他严于律己,公私分明,在新村处处树立起清廉的榜样,相对于黑暗腐朽,结党营私的明末官场,无异于一股清风,一抹春阳。跟随余翔,他似乎美好的希望,那种对未来的憧憬感,而在皇宫,只有伴君如伴虎的危机感,两者比较,他无比喜欢在新村自由自在的感觉。虽然新村生活苦一些,但是,在新村,他们觉得过得更加开心,更加充实,每天过得更有意义,没有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大家目标简单纯粹,每个人都有生活目标,不知不觉中,刘向忠已把自己看作新村一员,一些不利于新村的信息,他们尽量不传回京城。一大半天的功夫,新军来到黄土岗,祈大勇开始布置战场,新兵们都加入到挖掘战壕,准备滚石的工程队伍中。在一个高点土坡上,几棵松树埋在地底下,搭建成一个小棚,上面盖着厚厚的松枝,这便是新村前敌总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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