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地痞混混 (1/3)

胖子闻言心思急转,这么年轻的少年,口气却大得要命。(赢话费,)。穿着只是普通平民,但言谈举止却有着一股气势,这绝不是普通平民的孩子可以做到,肯定是某个大家族的后辈。胖子很快就断定王韬不是偷跑出来的,就是家族令他出来锻炼的。

胖老板应该算是阅人无数、老奸巨猾,但他怎么也想不到眼前的少年体内竟还有一个灵魂,自然让他的判断出现了失误。既然确定了他是大家族的后辈,胖子当然要想办法给对方留下好印象,他仅是一名小商人,若能和大家族拉上关系,自然对他益处多多。

胖老板当即道“小友不必心急,既然小友还有其他事,带着这些东西确实麻烦,这样吧,我就交小友这个朋友,以两个银币一张兔皮的价格买下这些兔皮。”

王韬闻言也不禁一惊,他精通相术,虽然现在还无法运用灵目,但他也看出胖子报出刚才那个价格时眼中流露出的痛苦神情,那似乎是从身上割下了一块肥肉。当然,胖子的价格也并不赔钱,这种品质的兔皮,他起码能卖到三个银币左右。

不过,现在这种季节,毛皮类货物不好卖,压货是肯定的。作为小买卖人,压货就是致命的问题。而且,大越城这片繁华的商业地带店铺的租金和需要上缴的各种费用也十分惊人,一般说,胖子进的货都必须能加价一两倍。天才只需3秒就能记住

王韬也没想到胖子会报出如此高的价格,他当然想不到胖子被自己的精明所害。不过,看到胖子的眼神,他也猜到这个价格应该也是极限。他也对这价格十分满意,于是除了留下四张兔皮外,将其它四十六张兔皮都拿出卖给了胖老板,而那四张兔皮他要在夜间做铺盖。

胖老板认真的检查了所有兔皮,耽搁了不少时间。杂货店并不算太大,他们就在靠里的那堵墙边坐着,小店的生意还算不错,在他们谈买卖的过程中,陆陆续续的进来了几个顾客,其中一人还打听兔皮的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