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三章【一代女皇】 (1/3)

因此,她把重点放在使用过程之中,而不在乎选人过滥,对于那些没有能力者,她会将他们淘汰、罢黜,

有时甚至会毫不留情地杀掉那些败事有余的投机者。由于使用得当,奖惩分明,因此,在武皇身边,总会有大批贤能有识之士争相为其服务。秉承隋唐以来尚武之风,

满足天下豪杰的英雄情结,她又开创武举,以文韬武略示天下,策动天下尚功习武,鼓励士子投身边塞尽忠报国。武举之制始于长安二年。

州县以下习艺者每岁如进士之法选送于兵部,进行课试。各科考试通过,兵部即可授官给禄,不必如文官须再经过吏部试才能释褐任职。总之,只要有利于皇权永固,

江山社稷长治久安,武皇不惜如流uxian无限,也不吝啬为人择官。大批国之栋梁在优胜劣汰的竞流中脱颖而出。

万岁通天元年夏四月,天下大旱。武皇命文武官九品以上极言时政得失。虽然,天灾乃世之常态,并非人之过失,然以此为契机检讨时政,又不失为利国利民之良举。因此,历朝历代的君主,

年复一年都在做着这样一件看是荒唐的事情,其用意已不在于感动苍天,而在于以君主以朝廷之姿态安抚民众,达到用善政取胜于民。

武皇重视农业生产,有着更深层的意义。从废唐立周革命一开始,朝廷内部就处于动荡不安的局面,武皇自信能够驾驭这种局面。但前提必须是人民能够安居乐业,即朝廷可以乱而天下不能乱。因此。要使革命取得最终胜利并保持不败之地,

即在与反抗势力的角逐中。不被反对者授之以口舌或借机煽动民众,那就是天下的稳定和民心的取向。

武皇知道,农为百业之首,农兴则国旺,农衰则国弱,稳定农业就能稳定天下。

还在高宗上元元年,武后上书建言十二事,开宗明义就是“劝农桑,薄赋遥。”

又组织北门学士以她的名义撰写《兆人本业》五卷。教育齐民知农务农,这其中就不乏她的真知灼见。就当时而言,武后已经敏锐地认识到农桑为国事之首。亲理朝政后,

她明确规定,凡州县“田畴垦辟,家有余粮”,则地方官吏可得升奖,如“为政苛滥,户口流移”。则要受到惩罚。对朝廷多年来推行的租庸调制,武皇观其功效,察其演变。

按照“每岁一造帐,三年一造籍”之统计。武皇从有司得知,田移豪户、民避徭役,逃亡渐多的问题已经显露。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她及时修正方略。积极应对。

租庸调制创建于高祖武德七年。这是唐高祖在建国之初以农事为建国之本而创立的一项重要制度。

该制确定,凡男女始生为黄。四岁为小,十六岁为中,二十一为丁,六十为老。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内八十亩为口份,二十亩为永业。丁男每年向国家交纳粟二石,名曰租;

交纳绢二丈、绵三两或布二丈五尺,麻三斤,名曰调;每丁每年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役,

每天输绢三尺或布三尺七寸五分,名曰庸,或曰“输庸代役”。该制以“轻遥薄赋,为民制产”为主旨,切合民意,甚得民心,实为富国强民之良策,故长久实施而不衰。

武皇看重该制,尤为欣赏“凡授田,先课后不课,先贫后富,先无后少”的均田济世原则。

然时过境迁,其中的弊端也摆在武皇面前。最为突出的是,“租庸调”制所实行的“按丁制产”,其所授田亩作为一种最高限额,从一开始就没有完全兑现,绝大多数农户分得的口份田或永业田与规定所得相去甚远。

那均田之举,也只是让一般农户有其田,并没有打破等级制度,官宦之家按级别爵位分别享有多少不等的职份田,在宽乡,五品以上的官员还可以享受永业田和勋田,所以,他们的田产远远超过一般农户。

由于田亩相差过于悬殊,加上有司对农民耕种什么,不能耕种什么都做具体规定,农户无所适从,因而出现了大户扩张土地的“兼并”和农户逃往外地的“逃户”,严重影响了租庸调制的全面实施。

武皇不想打破这种社会秩序,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状况,只能针对时弊,做出务实的选择。

一曰放手不管。武皇深明政苛则民乱之理,懂得上多事则下多态,上烦扰则下不定,上多求则下交争。

因此,对农户种什么不种什么一概由农户自己做主,朝廷上下不再作统一规定。

最简单的道理是,耕种非农户莫属,非农户莫能,官府干涉农户无疑于班门弄斧,视农户于不敬,其结果只会束缚农户因地制宜安排耕种而得不偿失。

就此而言,官府与其强势而为,不如撒手不为,顺其农户自作主张,自我发展。变有为为不为,把官府从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作为中彻底解脱出来。二曰因势利导。

农户逃亡,大多为时势与生计所逼,他们从土地较少的狭乡逃到土地较多的僻乡,是为了摆脱官府制约,以自由之身,开荒种地,获取较多收获。

虽逃避了官役,减少了部分租庸,但却为国家增加了耕地,创造出更多财富,也缓解了因人口增加而田亩不足之难题,从长远看,则更利于国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