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4章 罪无可恕 (1/3)

权驭大明 小黑醉酒 2519万 2021-04-12

李宏宇赶到京城的时候已经是崇祯四年的四月份,陕甘的剿匪使得他耽误了一段时间,面对犹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的造反队伍他唯有摇头苦笑的份儿,显得颇为无奈。、

很显然,要想彻底平定百姓的造反就必须解决一个根本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吃饭,百姓们唯有吃饱了肚子才会老实生活,不至于闹事。

刚进城,李宏宇就得知了一件意想不到但又在情理之中的事情,崇祯皇帝借着召袁崇焕议事之际,将这位大明的蓟辽督师下狱问罪。

袁崇焕的罪名主要有两个,一个是以市米则资盗,另外一个就是以谋款则斩帅,至于在后金军打到京城之际救援不力等罪名与这两个罪名相比简直就不值得一提。

李宏宇的到来使得京城原本紧张的局势得以舒缓,他进城后回家沐浴换了一身衣服后就去觐见崇祯皇帝。

与三四年前相比,崇祯皇帝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初登大宝的少年天子,显得成熟稳重许多,对李宏宇的到来感到非常高兴,设宴款待。

叶尔羌汗国称臣纳贡的使臣年后已经抵达京城,这使得崇祯皇帝对此感到非常开心,可谓是近些年来他感到最高兴的事情。

如果开疆拓土是一个国家进入盛世的标志,那么李宏宇率领大明西征军攻取了吐鲁番就已经达到了这一标志,这可是连明太祖和明成祖都没有达成的一大功绩,结果在崇祯皇帝这里得以实现。

“皇上,臣听蓟辽督师袁崇焕下狱问罪,不知其所犯何罪?”

宴会进入到尾声的时候,与崇祯皇帝谈笑风生的李宏宇忽然语峰一转,不动声色地问道。

其实,李宏宇不想介入袁崇焕的案子里,但作为大明的太保以及袁崇焕的同科好友他必须要开这个口,否则的话既是失职同时也无法向外界交待,显得薄情寡义。

“哼,此人辜负朕的皇恩,要五年平辽,朕对其是恩宠有加,可结果建奴竟然堂而皇之地打到了京城,五年平辽成为了一个笑话,朕也成为了一个笑料,简直可恨直至!”

听闻提及袁崇焕,崇祯皇帝顿时面色一寒,冷冷地向李宏宇道,显得有些余怒未消。

确实,为了解决困扰大明的辽东问题,登基不久的崇祯皇帝被袁崇焕所动,故而寄希望于其击败后金光复辽东,为此是全力支持,恩宠有加,连袁崇焕擅自杀了毛文龙都能够忍受。

可随着皇太极率军攻到了京城城外,崇祯皇帝心中对袁崇焕的信任已经荡然无存,显而易见,有能力打到北京城的后金是绝对不会按照袁崇焕所的那样五年内被消灭,五年平辽无疑成为了一个天大的笑话。

这个时候,关于袁崇焕的一切矛盾被激化,崇祯皇帝不可能再大力袒护这个欺骗了他,令他难堪的臣子。

于是,这就有了身为蓟辽督师的袁崇焕的被捕下狱。

“唉!”

见崇祯皇帝好像对袁崇焕恨之入骨,李宏宇不由得无奈地苦笑了一声,这也许就是所谓的爱之深,恨之切吧,当崇祯皇帝对袁崇焕所报的希望化为泡影后,心中的怒火可想而知。

李宏宇无法为袁崇焕求情,这个时候崇祯皇帝正是痛恨袁崇焕的时候,他要是求情不仅等于火上浇油,而且还会招惹崇祯皇帝的厌烦。

毕竟,崇祯皇帝不是天启皇帝,性格显得有些刚愎自用,李宏宇很早就已经看到了这一点,所以还是避免招惹崇祯皇帝为好。

当然了,朝廷给袁崇焕定的罪名并非空穴来风,以最重要的“市米则资盗”和“谋款则斩帅”两条大罪而言,都是真实存在的。

所谓市米则资盗,不是指的袁崇焕把粮食卖给后金,而是指袁崇焕担任蓟辽督师后卖粮食给了蒙古的喀喇沁部。

非常不凑巧的是,喀喇沁部与科尔沁部一样都是投靠后金的蒙古部落,结果喀喇沁部又把粮食转卖给了闹粮荒的后金,属于间接资敌。

崇祯元年的时候,喀喇沁部得到了后金的帮助,双方联军击败了林丹汗在喀喇沁旧地的蒙古军队,这一点袁崇焕身为蓟辽督师的袁崇焕应该一清二楚,很显然喀喇沁部和后金有了共同的利益。

虽然崇祯元年九月喀喇沁部也接受了明朝的封赏,但这是那些夹在大明和后金势力中间的蒙古部落两面讨好以谋求最大利益的惯用手法,很显然曾经与后金联合作战的喀喇沁部与后金走得更近。

值得一提的是,崇祯二年正月的时候,皇太极为了增加军力和国力,于是命令蒙古的科尔沁部、敖汉部、奈曼部、和喀喇沁部等投靠后金的蒙古部落加入后金八旗,这意味着这些部落成为了后金的八旗旗人。

由此可见,喀喇沁部已经投靠了后金,这一点袁崇焕合格蓟辽督师应该心知肚明,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在崇祯二年三月份给崇祯皇帝上书,以拉拢喀喇沁部为由卖给缺粮的喀喇沁部,防止其投靠后金,最终获得了崇祯皇帝的御准。

结果,就在崇祯皇帝御准卖粮的五个月后,得到粮食的喀喇沁部的大汗派人到沈阳与皇太极结盟,向外界预示了袁崇焕的招抚政策失败。

至于喀喇沁部把多少从大明哪里得到的粮食暗中交给了同样因为饥荒而缺粮的后金,现在已经无法查证,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后金一定从中得到了大批粮食,喀喇沁部岂敢不听从后金的命令。

要知道,当时对后金有着重大牵制作用的毛文龙的东江军也同样缺粮,可袁崇焕却没有向朝廷为其请求援助,而是用粮食去招抚已经和后金结盟的喀喇沁部,进而使得粮食流进了后金那里,是资敌一点儿也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