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雷神开启 (1/3)

“啦啦啦啦啦……”漫天黄沙,一辆蓝色,呃不,现在已经快要被染成土黄色的悍马车,正在米国的高速路上飞驰,在车里面,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正一边听着轻快的音乐,一边哼着歌,不过可惜的是,哼的是什么,除了他根本就有人知道。

这个年轻人,不是别人,正是邱凯,自从那天离开了托尼史塔克的家,已经有三天的时间了他花了一天的时间用来准备,然后第二天,便开车从纽约,向着南边一路开来。

其实他不是不想坐飞机,而是因为现在他的钱,还买不了私人客机。

最主要的是,他就算是管史塔克借飞机,那些武器也过不了安检啊。

再说现在的他可是有不少人盯着的,而且就算坐飞机过了边境,到了南美那边,还得租车。

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开车去呢,从这里也看的出米国的交通确实是不错来。

出城市,一路高速,去哪都有,一路上油价便宜,也没有收费站。

用风驰电徹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这不,才开了两天,一路上他还休息了好一阵子,现在就已经开到新墨西哥州了,车好,再加上他也不怕累,开的自然奇快无比。

一路向着米国的边界开了过去,听着耳边的音乐,邱凯轻轻的打开了座位旁边的整理箱。

这是邱凯最近最喜欢干的事,在整理箱当中,此时正放着两把手枪。

不,与其说是手枪,还不如说是手炮来的更贴切一些。

这两把手枪,正是邱凯从托尼史塔克那里k来的,两把手枪的造形极为霸气。

整枪328,要比其他的手枪长出一大块来,大名鼎鼎的沙鹰,全长只有216。

而这枪要比沙鹰还要长了十厘米,整个枪的枪头极大,整枪都是银白色的。

弹容量7发,用的都是点五零的子弹,一枪出去,大象也可以把脑袋打暴。

不过同样的,这枪的后座力也是极大的。

这枪是当初托尼史塔克刚接手公司后,有一段时间很流行机械战警,所以他闲着没事。

就无聊的把枪给设计了出来,但弄是弄出来,同样威力巨大,虽然不像是电影里的机械战警一样,拥有无限的子弹,不过也不错,可以选择单发或者是连发,七发子弹的弹夹,还可以换成十五发的,不过要多出来一块,威力强劲。

当初的米国陆军也曾经心动过,不过当他们测试了一下后,他们就放弃了。

因为这枪的后座力太强了,单发的情况下,最强的陆军士兵,打靶偏离度在12度以上。

这就基本上是打脚趾会暴头的感觉,如果换成连发,好吧,那就是打脚趾会变成打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