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〇三章 非典型协商(二) (1/3)

极品律师 一个人走向 1807万 2021-04-22

随着对案件接触的不断深入,唐人杰对老张的案子也渐渐有了清楚的认识。对于损失的评估,也有了想法,当年的准建面积是13x15平米,起诉后,委托评估,并不是不可能。不提拆迁,也不提置换,就提借用物不还的赔偿。剑走偏锋,也只能如此了。

唐人杰写好诉状,规避任何拆迁与补偿的字眼,诉讼请求就一条依法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准建证(或折价赔偿)。

唐人杰和老张到法院去立案,立案庭的法官开始问,准建证是什么?为什么没有归还?归还不了,如何赔偿?说来说去,还是说到拆迁与补偿。法官说“有规定,拆迁的案件一律不立案!”

老张一听就火了,嚷嚷道“什么规定?你拿出来我看看,龟腚龟腚,王八的** !”

法官可能这种情况见多了,一句话也懒得说,任老张一个人去瞎嚷。

唐人杰把老张拉了出来,他知道争吵不解决问题,立案法官说了不算,任你喊破嗓子,她自巍然不动。

唐人杰劝老张“这可能是个理解问题,你先回去,我想办法找找庭长,解释一下,这并不是个拆迁案子。”

老张生气地走了。

晚上,唐人杰找到阳春雪,把在三社区谈判的情况与案子的理解给他讲了,并希望他能联系找一下立案庭的庭长。

阳春雪爽快地说“好办,立案庭的庭长刚换,是原来检察院起诉科的邵谨,我的师妹,明天下午我们去找找她。”

说完了,她又问“永庆玻璃破产的事怎么样了?”

唐人杰说“材料差不多了,很快能递到法院去!”

阳春雪说“这才是大事,老张的事能办到什么程度就办到什么程度,不可太认真。虽然三社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不存在利益冲突,但毕竟是王岛街道办事处的下属,搞僵了不好。”

第二天下午,唐人为和阳春雪去找邵谨。阳春雪和唐人杰过我最是西北政法大学毕业的,她还是校友会的秘书长,司法系统的校友担任什么职务,她都清楚。

去之前她和邵谨联系过,邵谨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大家一起寒暄了一阵,讲起共同的母校,邵谨只比阳春雪低一级,又比唐人杰高n级了。当年来阳城时,还是阳春雪接的她。她称阳春雪为师姐,叫唐人杰师弟,说以后有工作上的事尽管找她,唐人为看时机来了,就掏出老张的案卷给她。

她看了一下,把案卷退还唐人杰,为难地说“这还是涉及拆迁,现在有规定,一律不立案啊!”

“这不是拆迁,是请求归还借用物。”唐人杰试图狡辩。

“一个意思!”邵谨也很精明,根本不会中套。

“你们把问题全推出去,法院不解决,那让老百姓到什么地方去告状?无纠纷不过问法官不得以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拒绝审判!这是一条法理学原则。1445年在法国,有一群破坏谷物的甲壳虫被人起诉到法庭。法庭立案进行审判,最后只是这些甲壳虫因没有遵守法庭传唤出庭,诉讼被取消了。当年看到这个案子,觉得很可笑,现在想来,有其正当性,不能把公民的诉权剥夺了,要保证一个人告状的权利!”

“法律上还有长臂管辖呢!”邵谨摇摇头,接着调侃中不无讽刺地说,“按说这个案子在美国法院也可以起诉,你去吧?”

长臂管辖权是米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当被告住所不在法院所在的州,但和该州有某种最低联系。而且所提权利要求的产生和这种联系有关时,就该项权利要求而言,该州对于该被告具有属人管辖权(虽然他的住所不在该州),可以在州外对被告发出传票。说到这份上,唐人杰真接无语。所谓有理走遍天下,其实首先是要给你说理的地方,有理也求必走得通。做一件事需要一千个理由,不做却只需要一个理由。

不过邵谨这句话倒是突然间触动了他的某根神经,也想起了贾作桢说的某句话,既然嘴不能说,那么有机会,用脚该可以了吧。

邵谨调头对阳春雪说“师姐,实在不好意思,我刚到这儿一个月,你的事我真的是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