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黛玉县试 (1/3)

34县试

二月初,圣上又下了新的旨意。

群臣早已麻木。

新政年年有,看来圣上是铁了心要当史书上的革新之君了。

这份旨意,参照了原有的“捐监”“纳监”制,却又将这项制度改的面目全非。

新定“纳资应试”之策,仍是先在京中试行。

不论原先是否有功名,上至会试下至县试,都可纳资赴试。所谓纳资,便是将所赴考的那科之前的功名暂且买了。

因而按着要买功名的高低不同数目不同,缴纳数额不等的资财。

钱财上缴,概不退还。

若是得中,这功名自然是你的。

若不得中,这些钱财便当做是赴试的费用,入了国库。

听着倒像是这么回事儿。

可这“钱财上缴,概不退还”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众大臣虽有心说道说道,可一想圣人前几份旨意,到底是歇了这份心思。

说道什么呢?

若老圣人与圣人不和,便还可扯着老圣人的大旗与圣人叫板。

若义忠义成两位亲王有二心,也可略微压制住老圣人和圣人。

若圣人的三位兄长还在京城,朝堂上也不会是如今这般形势。

只可惜,如今这朝堂上,圣人乾纲独断,老圣人积威犹在,宗室王爷也总无二话。

大臣们也只能跟着平国公道一声“圣明”了。

二月初十会试,确有几人颇是自负,纳了资财,去了会试。

可惜,个个儿铩羽而归。

三月初十乡试,又有几人纳资,仍是一无所得。

倒叫司徒昭平白得了不少进账。

三月二十院试,元春赴试。

院试纳资的人也不少,总有人不信邪。

待到发案之日,当真是有了回报——此番院试,纳资之人半百,十余人得中。

其中就有贾氏元春的名字。

第八十七名。

名次虽不高,但元春到底是成了荣国府头一个秀才,也是本朝头一个女秀才。

其实道理着实简单。

乡试会试是大槛,落第者不胜枚举。

连童试都没考过的人,又如何能考过这两场?

说到底,这两场纳资一说,除了选几个当真是天纵奇才的,也就是骗骗冤大头罢了。

院试是三场童试之一,虽也难住不少人,但到底比乡试会试简单许多。

若有人因种种事端耽误了几年科考,如今等不及想跳过前两场的,直接去考了院试反倒更为便宜。